2008年6月1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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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纠纷难调处 法庭竞拍解难题
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记者 余春红

  “10万、11万……15万,一次;15万,二次;15万,三次,成交!”近日,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上泗法庭在开庭时进行了一次竞拍,这使得一个原本很棘手的合伙纠纷迎刃而解。
  原告卢某与两被告王氏姐妹一直是很要好的朋友。2006年9月,三人共同出资50余万元,由王氏姐妹出面在四季青服装市场租了两个店面,合伙做起了服装生意。
  但是一段时间下来后,由于3人的想法不同,好朋友之间产生了矛盾,发展到后来,他们竟然多次在市场内大打出手。矛盾激化后,派出所出警进行处理,市场管理方认为王家姐妹和卢某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,于是在2007年7月19日强行关闭了该摊位。
  合伙生意做不下去了,卢某起诉到法院。他认为,店面被强行关闭、投资款无法收回,还要承担管理费和税金等损失,这都是王氏姐妹的过错。卢某因此要求解除与两被告间的合伙关系,退还其入伙资金14万余元,并对1000余件库存衣服进行分割处理。
  而王氏姐妹则认为,店面被关各方都有过错,投资款就是租赁费,已经交给了市场方,因此,原告要求退还入伙资金的请求无法接受。并且两被告之一的姐姐王某抵触情绪严重,甚至对法院寄去的法律文书也拒收。法院先后进行两次开庭,王某在庭上又哭又闹,同时要求核对账目。
  6月4日,3名合伙人第三次对簿公堂。经过对账,三方对投资款数额、经营收入和支出以及库存商品的数量、价值等基本达成一致。因三人所投资的两个店面位置较偏,招租广告发出后,无人问津,于是几个合伙人也都不愿接手,但是店面一天不经营就是一种损失。
  怎么办?庭审中,承办该案的法官灵机一动:50万元租赁下来的摊位总不可能一文不值?不如让原、被告双方对两个摊位进行竞价。这个提议马上激起了当事人的兴趣,于是一场法庭里的竞拍开始了,原本的“烫手山芋”最终让姐姐王某以15万的最高价拍得。这样一来,一场争议以姐姐王某分别给妹妹和原告卢某各5万元而告终结。原告当天就拿到了5万元的退伙款。
  一场法庭竞拍,巧妙地化解了一个矛盾冲突激烈的合伙纠纷。